
讲法律知识,解劳动者心忧,这里是劳动者权益小课堂第一百七十五期。
员工因公出差,在外期间如果不幸受伤,算不算工伤?今天,我们通过两个不同判决的案件,一起看看这类纠纷的工伤认定依据。
首先,来看一个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件。员工小张受单位指派,到外地出差参加学习。期间,他在宾馆休息时,突发疾病猝死。
对于该案,法院经审理认为,员工因工外出期间,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认定,具有一定特殊性。原则上,因公外出所涉及的合理时间与区域,都可以被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。
该案中,小张在宾馆休息,是保障学习活动正常进行的合理、必要环节,属于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。此外,公司也并未提供证据,证明小张当时在进行与学习无关的个人活动。
最终,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,小张的情况应“视同工伤”。
然而,并非所有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事故,都能被认定为工伤。我们再看另一起案件。
在出差期间的一天晚上,员工小王外出后,不幸溺水身亡。
当地人社部门调查发现,在事发前,小王曾携带渔具频繁出入酒店。而在事发河边,也遗留有小王的钓鱼背包和渔具,且现场没有任何与工作相关的物品或迹象。调查结论显示,小王当时是在进行私人钓鱼活动。
最终,当地人社部门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,法院判决支持了这一决定。
对比这两个案例可以发现,出差时受伤能否算工伤,关键在于是否为“工作原因”,是否处在和工作相关的“合理期间”内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,一般会考量两个要素:一方面,员工是否为因工外出;另一方面,员工受伤是否和工作存在关联。
在这里,也提示劳动者,在因工外出期间,工作与个人生活的界限需要更加明确。如果在出差时遇到意外情况,一定要注意留存相关工作证据。
本期小课堂就到这里了,下期见!
监制 郑莉 张伟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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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 付子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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